發布時間:2015-11-20 10:13:29 來源:總務處 作者:jnfangguanjia 閱讀次數:
根據《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資産管理制度》,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為做好公物管理工作,有效确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特對班級公物管理作如下規定:
1、學校實行班級管理責任制,學校每學期開學初配齊設備,由班主任驗收;學校每月對各班進行班級公物檢查。
2、學生課桌、椅、凳、公寓套床,屬個人單獨用公物,定人定位,并定期檢查,如有亂塗亂畫,刻意損壞,一律照價賠償。
3、班級公物屬于正常耗損的公物,由學校統一修理。凡學生不小心損壞的公物,按原物的折舊情況賠償;凡故意損壞公物(包括樹木花卉、電器設備、教學設備、生活設施等),視情節輕重,态度好壞,按原價的2-5倍酌情賠償,并根據校紀校規受到相應的處分。
4、愛護班級公共公物不受侵犯是每個同學的責任和義務。
5、班主任應經常對學生進行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愛護公共資産的教育,樹立人人愛護班級公物的良好風氣。
6、要求各班級的學生幹部随時了解和掌握本班級公共資産的完整、損壞情況。并及時向學校總務處彙報情況。
7、對有意無意損壞公共财物的行為除嚴肅批評教育外,還要視其他情節作價賠償。
8、對損壞公物的行為敢于報告和檢舉。
9、學校總務處每學期至少要深入各班級檢查公物1—2次,發現問題及維修或報損。
10、學期結束時,班主任向學校上報班級公物情況,學校進行核對,并把愛護公物作為評選先進班級的基本依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