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5-09-10 00:00:00 來源:金年会金字招牌诚信至上 作者:yq 閱讀次數:
一、“五四紅旗團支部”條件(此項由年級政教處協助評選)
1.支部領導團結合作,在團員青年中有号召力;積極代表和維護團員青年的利益為團員辦實事,能解決實際問題。
2.團支部能通過各種形式向團員、同學做好宣傳工作,使大家不斷了解團的知識,密切聯系群衆,使群衆靠近團組織,增強團的凝聚力。
3.校團委組織的活動、分配的任務能夠認真組織、圓滿完成,并能有創造性的獨立開展工作。
4.團員組織活動出勤率100%(包括團委組織活動和本支部活動,事前請假者不計)。
5.團員集會,按時集合、遵守紀律。
6.本支部團員無違紀現象。
7.團員學習成績優良。
8.團委組織的各項評比中均為優秀以上,并能積極組織同學參加學校以及上級領導部門組織的各項志願者活動。
9.一年内,獲得“先進班集體”次數不少于5次。(可到政教處查詢)
10.獲得“五四紅旗團支部”的團支部書記将被評為“十佳優秀團支部書記”。
二、“五四優秀團幹部”條件
1.對象為團委各部門、年級團總支、社團聯合會(含各社團主要負責人)、班級團幹。
2.工作認真積極,有一定的工作業績。
3.有團隊意識和責任感。
4.品學兼優,學習成績在班上前20名。
5.積極參加學校以及上級領導部門組織的各項志願者活動。
三、“五四優秀團員”條件
1.關心時事政治,重視理論學習,在是非面前立場堅定,旗幟鮮明的與黨團組織保持一緻。
2.模範的遵守國家、學校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3.學習成績在班内處于中上等,體育成績達标。
4.對所負責的社會工作完成出色,成績顯著。
5.能夠主動關心幫助同學,愛校愛班。
6.班團組織活動積極主動,并做到全勤(請假除外),無遲到早退現象,按時交納團費。
7.積極參加學校以及上級領導部門組織的各項志願者活動。
8.有校級及以上獎勵(運動會、藝術節等各種比賽)。
9.有志願服務經曆(學校、社區等)
四、團委内部各部門由團委組織評選
分别在三個年級團總支進行評選。“突出貢獻獎”“模範團總支書記”“優秀團幹”
五、社聯評出“十佳社團”“十佳社長”“社團優秀幹部”,根據社團出勤、開展活動、志願服務評選。
六、評優名額
“五四紅旗團支部”各年級10個名額;優秀團幹每個支部2個名額;優秀團員每個支部2個名額(申請優秀團幹的同學不能再申請優秀團員);團委各部門評選名額不限。